城乡规划批前公示——广西东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“海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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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规划批前公示——广西东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“海韵豪庭”变更后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对广西东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“海韵豪庭”变更后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。
一、项目地址:港口区桃花湾片区彩虹街南侧
二、项目概况
(一)建设内容:项目总用地面积46441.765㎡(净用地面积40594.704),总建筑面积117092.0㎡(计容建筑面积104202.0㎡),容积率为2.56,建筑密度为22.4%,绿地率为35.0%,机动车停车位1235个。
(二)调整内容
1.地下室范围调整,面积由10500㎡调整为14200㎡。
2.4、5、6、9、10、11#建筑外轮廓线调整。
3.总建筑面积由117092㎡(计容建筑面积104202㎡)调整为117292㎡(计容建筑面积104205㎡)。
4.停车位由1144个调整为1235个。
5.户数由1091户调整为1188户。
6.广场部分硬铺调整为泳池。
三、公告地点
(一)《防城港日报》《南国早报》《广西日报》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。
(二)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:http://www.fcgjgw.gov.cn。
(三)项目所在地现场:港口区桃花湾片区彩虹街南侧
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,请将书面意见(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)于公示期(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,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)内送达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科
四、本案图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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